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保险合同,购买前应如实告知个人健康情况,但如何证明告知事实的真实性是关键。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 2.《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3.《保险法》第五十七条: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损害对方的利益。 5.《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法律行为的效力以实体为基础,以意思表示和法定形式为方式。 在购买重疾险时,投保人应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如有糖尿病等疾病应主动告知,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为证明告知事实真实性,投保人可选择以下方式: 1.在购买前向保险销售人员提供糖尿病的相关医疗证明或检查报告,留存证据。 2.保留购买重疾险时的录音或文字记录,以备查证。 3.购买前向保险公司书面告知,要求对方确认已告知该疾病情况。 总之,投保人购买重疾险前应如实告知相关疾病情况,保留证据以备查证,以保证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