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防汛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 5.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四条 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实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 江河、湖泊治理以及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与流域水资源的综合开发相结合。 本法所称综合规划是指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综合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