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产重组审批多久 |
释义 | 法律分析: 资产重组的审批时间为,如果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应当在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如果法院不予受理的,需要在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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