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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释义
    专利法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的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或者是这两者的结合,也就是说,外观设计只限于产品外观的设计,不涉及产品的技术性能;着眼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且目的在于提高产品美感的设计,才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例如,对电脑显示器的形状、颜色以及散热孔和按钮的安排等进行设计,使得显示器更加令人赏心悦目,这样的设计就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o必须具有新颖性:新颖性就是所说的不相同,其时间标准以申请日为准;其地域标准,出版物上的公开采用世界标准,使用公开采用国内标准。
    o应具有独创性:独创性就是所说的不相近似,主要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的外观设计相比应具有明显的特点。
    o应富有美感: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观设计应当富有美感。
    o应适于工业应用: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是促进商品的交换和经济的发展,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在工业上应用,即能够用工业生产的方式将外观设计置于产品之上。
    o
    外观设计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商标以及美术作品的区别
    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虽都涉及产品的形状,但着眼点不同,产生的效果不同,外观设计是一种设计方案,所涉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的美感角度出发;实用新型是一种技术方案,所涉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的技术效果和功能的角度出发。
    外观设计与绘画、美术作品的区别在于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结合为一体,没有与任何产品相结合的画稿不能得到外观设计专利,但如果画稿是用于地毯上的图案和色彩的设计,则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与商标在构成上都含有形状、图案和色彩等要素。但外观设计的载体是产品且与产品不能分离,并能直接体现它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商标是区别商品/服务不同来源的显著标志,或者说商标是将一个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服务与另一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服务相区别的显著标志,商标可以与商品或服务主体分离,是置于商品表面、包装及服务的店面等上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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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9: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