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董事长变更的程序是首先应当向股东会提出辞职,股东会作出更换董事的决议,之后由董事会改选董事长,变更公司章程,最后到登记机关进行变更。董事变更的程序是向股东会提出辞职,股东会作出更换董事的决议,变更公司章程,最后到登记机关进行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