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董事会成员变更的流程如下: 1、首先要领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接着领取《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4、携带材料到原登记的工商分局申请公司备案登记。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