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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退税的汇算地选以前单位还是现在单位?
释义
    法律分析: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扣缴义务人在年度汇算期内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1、居民个人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以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为汇缴地。
    2、居民个人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为汇缴地。
    3、居民个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以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汇缴地。
    4、另外已在中国境内申领居住证的,以居住证登载的居住地住址为经常居住地,没有申领居住证的,以当前实际居住地址为经常居住地。
    5、如果系统默认的汇缴地信息有误且您2019年全年未在该单位取得任何一笔任职收入,请在”收入纳税明细数据”中对该单位相关收入记录发起申诉。
    6、满足条件的就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及APP里面申请退税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因此,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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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12:3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