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崇左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材料有哪些 办学许可证原件(验)及复印件1份。(注:电子证照库中有申办材料所需的电子证照不再提交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验)及复印件3份; 《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原件3份;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验)及复印件3份; 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原件(验)及复印件3份; 驾驶人身份证原件(验)及复印件3份。 二、崇左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材料。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校车标牌发牌单位、有效期等事项。 第十七条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应当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的,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