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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迫写下借条怎么办?
释义
    1、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
    2行使撤销请求权,受害者可以在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不过该撤销主张,需要举证借条的出具是受到胁迫,该证据比、较难以搜集。
    3、在对方提起诉讼时积极应诉,就出借人是否实际支付借款等方面予以抗辩。
    在对方拒不偿还到期债务时,如果当事人有借条,在追债时能够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如果没有借条,就需要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等方面的证据了。但是有些证据的收集并不简单,必要的时候需要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纠纷。
    一、没有借条有证据的官司怎么打
    1、没有借条有证据的官司需要向法院提交这些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具体可以提交以下等的证据:
    (1)借过钱的证据
    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果是现金方式支付的,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可以在场证明的人等。
    (2)主张债权的证据
    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是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自己曾多次向对方要求还钱。
    (3)对方财产信息
    出借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称无力还钱,出借人可尽量摸清对方的财产情况,主要是房子、车、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线索。
    2、如果没有借条可以找证人
    原、被告双方虽然没有订立书面借款合同,但无利害关系第三人的证言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及借款数额,所以原、被告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被告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所以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二、胁迫出具借条属于可撤销行为吗
    被人胁迫之下写的欠条,如果是存在合法真实债权债务关系,虽然其行为不当,但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债务人应当偿还债务;但要是不存在合法真实债权债务关系,受胁迫写下的欠条而构成虚假债权债务关系,是无效欠条(合同),同时,行为人(肋迫人)涉嫌了敲诈勒索罪(暂为未遂),应追究刑事责任。
    在主张受胁迫写下的欠条无效时,应当提供被迫的证据及所构成的债务是虚假的证据来主张权利或提出诉求。但往往在受胁迫时,其人身权会受到限制或遭到的控制而处于被动局面,也不会存在第三方证据,受害人举证很困难。这个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获取证据或主张权利:
    (一)是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
    (二)是行使撤销请求权,可以在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三)是在对方提起诉讼时行使抗辩权,并尽量提供证据,比如对方追讨时你不予认可的录音以及第三方的证明,还可就是对方的支付能力、支付方式、款项的使用去向等提出质疑,由法官推论(主观判断)债权债务是否具有真实性。法官的主观判断也是决定判决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自由心证来判别事非。自由心证,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法律预先不作规定,而由法官、陪审员根据内心确信进行自由判断,形成确认。自由心证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随处可见。在没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该欠条究竟能否成为有效的证据,其实就取决于法官的主观认定。如果案件审理即将结束,法官还没有作出判断,则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要证明相应的事实。当事人如果能够证明该欠条是自己受胁迫写下的,则该欠条无效,如果不能证明,就要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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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9: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