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丧失劳动能力能否解除劳务合同
释义
    一、丧失劳动能力能否解除劳务合同
    员工因病无法继续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无法继续工作可解除劳务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等补贴,一至四级应退出岗位,予以退休待遇。
    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的,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具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员工可以被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不可以被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错误的。应首先同公司沟通,明确解除合同的原因。如果经过与公司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则公司应根据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他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如果因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因此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按杜某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0: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