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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继承人怎样才能是儿媳
释义
    遗嘱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指定的任何人,包括儿媳。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明确指定继承人以及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存在遗嘱,则直接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但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
    法律分析
    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儿媳继承其遗产的,遗嘱继承人可以是儿媳。根据规定,公民有权处分个人合法占有的财产,被继承人可以任意指定遗嘱继承人,指定遗嘱继承人可以是一人或者几人,法定继承人或者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可以通过立遗嘱明确指定继承人可以继承的遗产份额。遗嘱存在的,直接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
    拓展延伸
    制定遗嘱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事务,它可以确保您的遗产在您去世后得到合理的分配。遗嘱的制定需要考虑许多因素,包括遗产的价值、继承人的身份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在制定遗嘱时,您需要考虑如何分配您的遗产,以及选择哪些人作为您的继承人。您可以选择将遗产分配给家人、朋友、慈善机构或其他组织。在选择继承人时,您需要考虑他们的资格、关系以及其他因素。为了确保您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建议您咨询一位专业律师的意见。制定遗嘱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事务,它可以为您的家人和财产提供保障,因此请务必认真对待。
    结语
    遗嘱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儿媳,指定遗嘱继承人可以是一人或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也可以被指定。遗嘱存在时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制定遗嘱是重要的法律事务,需要考虑许多因素,包括遗产价值、继承人身份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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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5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