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婆的遗产儿媳妇可否继承 公婆的遗产儿媳妇可以继承,一般而言,媳妇不能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公、婆婆的房产或财产,但是丧偶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私有财产的稳定性。在继承中子女的继承权要优于配偶的继承权,这其中的原因是,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而配偶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其继承权是以婚姻为基础的,婚姻关系不像血缘关系那样永生存在。这一点可以从代位继承的规定中得验证。 儿媳妇要想继承公婆的遗产,一般而言,可以以下原因请求继承: 1.以有困难需要得到女方家的帮助、照顾的身份参加; 2.以尽到了主要的赡养老人义务的身份参加; 3.以其他法律上认可的理由。 二、法定继承可以司法确认吗 可以,司法确认的范围包括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例如继承、债务、分家析产、人身损害赔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三、法定继承需要公证吗 法定继承公证不是必须的。根据相关规定可知,法定继承的公证并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经公证之后只是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且法定继承生效的条件是,被继承人死亡、具有合法遗产等,并不包含是否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