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集体户口结婚证领取时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
释义 | 广州集体户口结婚领取结婚证,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身份证: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挂靠在用人单位,则拿集体户口簿内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拿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如户口在人才市场,或者是手上没有《常住人口登记卡》,则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开具户籍证明,或者单独打印自己那页常住人口登记卡。 注:请将身份证、户口本复印在两张a4纸上。身份证与户口本上的身份信息应一致,否则办理不顺利,影响当天领取结婚证。 3、照片:2寸红底合影彩照(部分婚姻登记处设有有偿拍照服务,可直接在婚姻登记处附近拍照,自愿选择)。 一、广州集体户口结婚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广州集体户口结婚领证流程 集体户口领结婚证要持户口卡、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准备证件。 双方身份证原件、集体户口簿内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相关证明。 出示有效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一方是港澳台居民还应提供有效通行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如果是一方是华侨还需出示有效护照、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如果一方是外国人则需出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到婚姻登记处登记。 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 照相。 需要3张照片,申请表上一张,每个人的证上一张。(可在民政局当场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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