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要上交什么材料 |
释义 | 起诉离婚需要上交的材料包括: 1、结婚证或婚姻登记证明; 2、身份证;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需要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离婚起诉状。 一、起诉离婚必须有租房合同吗? 用租赁合同并不能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因此,没有房屋租赁合同,也可以提出离婚。有房屋租赁合同,也不能证实就是分居两年。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没有判决离婚的,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 二、离婚官司要对方身份证吗 办理起诉离婚手续并不需要提供被告身份证件。 三、男方非要起诉离婚 一方想起诉离婚可以由双方协议离婚或者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1、协议离婚应提供以下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