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不适用情形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3、有重大社会影响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6、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够成犯罪的;7、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