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报警后,警方会依职权根据所掌握的情况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决定,不会根据报案人的请求而撤案。因为违法犯罪行为不但侵害了受害人的权益同时还有可能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