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包括哪些 民法典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包括: 1.《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 自然人 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 个人信息的定义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是什么 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定罪量刑标准如下: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四条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