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家暴法的亮点与不足 |
释义 | (一)亮点: 明确了家庭暴力包含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强调预防为主,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特殊保护等五项原则 强制报告制度 紧急庇护制度 公安告诫制度,家暴类案件的举证难问题将得以改善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同居等共同生活关系也适用 (二)不足: 公民的认知程度有限,法律宣传还不到位。 家暴行为认定难、举证难。 制度落实仍有欠缺,执行和处罚措施未跟上。 一、反家暴的强制报告是怎样的 家庭暴力具有隐秘性特点,在现实中,许多家暴持续时间很长,知情人也很多,但直到发生严重后果才被曝光。对此,《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若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家暴或疑似遭受家暴,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要对报案人的信息保密。对不予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的责任人将被追责。 此外,本法还规定学校、医院、医疗机构、居委会等易发现家暴线索的机构有家暴强制报告义务,并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介入家暴事务。 二、遇到家暴申请保护令是怎样的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内容主要是通过禁止或限制被申请人的行为,避免申请人进一步遭受家庭暴力。具体的保护措施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相关措施。被申请人若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可能被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再依附其他诉讼,明确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反家暴法还强调,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为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亲自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等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