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更改因为他两个名字都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一、房子归属权怎样界定 我国法律将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的法定公示方式,赋 予登记以公信力。因此,一般而言,房产登记簿上记 载的房屋所有在法律上推定为真正的权利人。但是,根据规定,利害关系人在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变更登记,还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并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所以当名义登记人与实际购房人不一致时,应注重客观事实,从房屋的购买、使用等方面的证据来确定不动产的真正归属。 二、不动产登记是干什么的 不动产登记主要体现在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统一不动产登记的实质就是将行政审批职能和登记职能剥离开。体现在以下三点:1、规范房屋登记行为;2、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3.、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不动产权利人或者是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国家有关部门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三、房产证所有权人错了不让改怎么办 房产证上所有权人错了不让改,可以申请异议登记,也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的判决进行更改。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