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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丽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释义
    丽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女性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丽水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1、需要准备的证件有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如果本人无法办理的话,可以委托配偶办理,但是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这时候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如果是本人首次办理,那么前面须到住房公积金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5、办理银行的事情后,就可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去办事大厅;
    6、退休的公积金提取,目前也可以直接找自己的单位,因为现在单位会根据本企业的情况,集体进行退休公积金的办理。
    综上所述,丽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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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9: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