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运城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人因国籍冲突,不便持用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 (二)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毁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的; (三)内地居民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定居类进入许可申请赴香港定居的。 二、运城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后流程继续往后流转。 3、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制作出证件,申请人按预约取证时间到受理机关领取证件,需邮政速递的,证件交由邮政部门送达申请人。 三、运城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时限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出入境通行证。 2、加急事由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出入境通行证。 3、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15日内签发出入境通行证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出入境通行证的签发时限可以延长至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