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987年,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青海省开始在全省国有企业中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大部分企业是从这一年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的。到1996年1月10日,青海省政府发布青政(1996)4号文件“青海省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法律依据: 《青海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职工包括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原固定职工(含197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