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迁户口地址写错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可以在系统上修改迁移证信息后重新办理迁移证,也可手工修改迁移证信息加盖户籍专用章确认。 二、迁移程序:由户口迁移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先经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上一级分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一、户口怎么转到别的地方? 城市之间的户口迁移的程序具体如下: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准许迁入证明(目的地办事处或村委会),到目的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准许迁入证明(目的地办事处或村委会)和准迁证,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准许迁入证明(目的地办事处或村委会)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目的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现在迁户口怎么迁啊 迁户口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迁入地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 3、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4、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三、户口迁出手续 一、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二、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三、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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