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不离家也算离婚,只要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前往人民法院完成离婚诉讼,双方就解除了夫妻关系。就算双方继续共同生活,这时候只能作为同居关系处理。只要领取了离婚证,双方就属于解除了夫妻关系,原有的婚姻状态消灭。 法律客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四条: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第五条: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而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