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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孩子身体安全风险是早期阶段就存在的,为什么申请抚养权却被驳回?
释义
    法律分析:法律并未规定孩子早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必须剥夺父母抚养权的理由。法律认为父母应该是最适宜照顾孩子的人,而且抚养权的变更应该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如若申请抚养权被驳回,应在法律程序中寻求救济。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利保护法》第4条规定,国家保障儿童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子女的抚养,应当由父母共同负责。父母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或者向本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5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职责。
    注:以上法律仅供参考,实际情况须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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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