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离家的离婚协议内容包括:离婚男女双方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离婚的合法性及离婚不离家的原因;协议书的重要内容,表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写明财产如何分割,抚养问题,主要是针对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应写明子女的姓名加身份号码,由谁来抚养,抚养费多少,怎么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的时间等。 一、离婚协议书内容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可以这样写:1、男女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码;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3、子女的抚养问题,如果子女还是未成年的,双方必须对抚养权和抚养费达成约定;4、双方还有共同债务未偿还的,双方必须确定各自偿还的数额;5、还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必须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再婚家庭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再婚家庭的离婚协议书,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写。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内容写:1、男女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码;2、男女双方是自愿离婚的,无任何欺诈或者胁迫;3、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双方应当对继子女的抚养权达成约定,亲生子女是属于未成年的,也必须对抚养权达成约定;4、男女双方应当对共同债务和共同财产达成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典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