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龄满30年退休政策 |
释义 | 教师工龄满三十年退休政策是以下三点: 1、事业单位的退休费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 2、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在此基础上,中小学教师有10%的比例提高作为奖励; 3、教龄满30年的教师,都是100%计发。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需要注意的是,工龄30年提前退休不适用于教师。 一、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退休的程序: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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