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对方就是不接传票不接电话,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还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还可以用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