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旧业主欠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
释义 | 法律分析:即二手房的买受人自房屋产权转移之日的次月起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产权转移之日的当月及以前的物业费由房屋出售人支付。如果上下家在买卖合同中对此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可见,如果你们在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上家欠的物业费不该你来缴。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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