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按照各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发放对象的年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具体的发放标准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民政部办公厅近日通报在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情况。26个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20个省(区、市)出台了养老服务补贴政策,17个省(区、市)出台了护理补贴政策。其中,山东百岁老人高龄津贴300元/月。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进一步完善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要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 国家老年人补贴政策有哪些? (一)高龄补贴,高龄补贴又称为高龄津贴,主要是针对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的一些补贴待遇。这是由民政部门推动的一项工作。截至2018年底,全国31个省份已经全部建立了高龄老人津补贴制度。 (二)养老保险补贴养老金是老百姓托付给国家管理的“养命钱”。社会各界对养老金运行十分关注。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国社保基金滚存结余4.8万亿元,可支付月数在14个月以上。基金整体上是收大于支,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有保障的。 (三)农村养老金,农村养老金是指以农村非城镇户籍的居民为保险对象的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第三条 完善补贴支持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可根据养老服务的实际需要,推进民办公助,选择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