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是否必须等价转让 |
释义 | 债权转让不一定要等价转让,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一、民法典关于债权让与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关于债权让与的规定如下: 下列债权不能进行转让: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其中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而且除非经受让人同意的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 债权转让后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转让给受让人,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二、债权转让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1、债权转让协议的对内效力:债权转让协议是债权人与第三人签署的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并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 2、债权转让协议的对外效力:债权转让协议要对债务人产生效力,需要将债权转让协议及时通知债务人。否则,债权转让协议对债务人没有效力,债务人对原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仍然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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