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罚的种类和期限 |
释义 |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具体如下: 1、主刑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2、附加刑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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