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宪法保障公民的哪些权利 |
释义 | 宪法保障公民的权利如下: 1 、平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人身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 、政治权利自由; 4 、宗教信仰自由; 5 、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6 、社会经济权利; 7 、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8 、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如下: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这是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之一; 2、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4、依法纳税;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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