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多长时间可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释义 | 正常情况下,法院执行立案后大概2-3个月的时间,在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会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因为必须通过各种执行措施施行后,确定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才能决定纳入失信人名单。被执行人不会因为时间的关系而成为被执行人,只有在有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才会成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而不履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抗拒执行的;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执行的;3、违反高消费限制令的等。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可以多长时间 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可以多长时间。法律只规定了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怎样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我国法律规定,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如下:1、被执行人存在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行为的;2、被执行人存在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行为的;3、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4、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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