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病床数在101—500张之间)。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分成基本标准和分等标准两部分,病床数符合101—500张之间的医院可以申报二级医院,根据医院规模、病床数、人员结构比例、设备条件、技术水平、科研能力,管理水平等要求,经过评比符合二级基本标准确性以后再进行等标准评比。 法律依据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二、医院分级与分等 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