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民事纠纷撤诉怎么处理 如果民事诉讼需要撤诉,那么需要在法院宣判前,撤诉人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通知人民法院撤回民事诉讼要求。申请撤诉可以在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二、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1)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2)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