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法律分析: -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原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至重新订立劳动合同之日止的工资、福利费用。
-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该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对合同期满继续工作的法律效力作出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工资支付作出解释。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赋予劳动者依法申请仲裁的权利。
综上,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续签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相应劳动报酬,也可以通过仲裁维护自身权益。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如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我,我会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