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土地承包50年是否有效 不合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最长30年,超过法律规定的合同约定部分无效,无效条款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1、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第十五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按照最新《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出租期限因为土地性质而不同,其中耕地最长为30年,草地林地最长为50年。并且农村土地出租有严格的限制,不能用于非农建设,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非法行为。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50条规定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一)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没有继承人及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继承人、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权利的;(二)被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其他应当终结程序的。终结仲裁程序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发现终结仲裁程序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第三人,并说明理由。 三、土地承包30年起始年月指什么 第一轮从1978年开始,承包期十五年,最早的1993年到期。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2023年到期,不过个别地区由于晚几年才开始承包,会晚几年才到期,最晚是2027年,不同政策的土地承包30年起始年月不同。第三轮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最早是从2023年开始、2053年到期。这一政策安排反映了广大农民的期盼,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