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犯武装暴乱罪既遂严重吗 武装暴乱罪既遂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四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基于犯罪对象的特殊性,本法将其规定为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六条【与境外勾结的处罚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武装暴乱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