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那由谁承担给水与供电设施安装 |
释义 | 供水、供电等设施属于日常生活的基础设施。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维修都分属于各专业部门,各部门都有义务维护各自的设备和设施正常工作,以保障业主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维护业主的正当利益。 提存后的标的物毁损的由谁承担责任 提存后的标的物毁损的由债权人承担责任。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债权人下落不明的除外。 融资租赁物损坏了由谁承担损失 融资租赁物损坏了的情况如果是在租赁物交付后一般是由承租人承担损失,如果是在交付前那就由出租人承担损失。《民法典》相关规定是,在融资租赁合同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 融资租赁物损坏了由谁承担损失 1、融资租赁物损坏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失。承租人是融资租赁物的使用者,应该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该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2、但如果融资租赁合同,有特殊约定的,亦可以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或承担相应的损失。 供电公司能不能拒绝向公民供电 供电公司不可以拒绝向公民供电。供电公司与公民订立供电合同后,应当履行合同的义务向公民供电,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供电义务。当然如果公民没有交纳电费的,经催告公民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物业企业与供水供电单位建立什么合同关系 物业企业与供水供电单位建立委托合同关系。没有水电气公司的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无义务为其代收水电气费。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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