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情况。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自己申请离婚申请。结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后30天内,如果其中一方不想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由婚姻登记机关自行提交离婚申请。离婚协议必须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向和关于育儿、财产、债务待遇等事项的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