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的规定,现有的应收账款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均可以出质。
 比如租金、提供服务或劳务产生的债权、公用事业收费权等都可以用来质押,从而获得融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