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银行有权追讨借款人的未还清部分贷款,但已经还清的贷款银行无法追讨。借款人在还清贷款后,就已经履行了双方达成的合同,并且取得了合法权益。如果银行仍然要求借款人继续偿还已经还清的贷款,那么银行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不当得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债权人应当发给债务人以书面的收据或者其他证明债务已经履行的文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一经订立,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已经履行合同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履行其未履行的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条:“不当得利行为是指通过与他人的权益表面一致、实质上不一致的行为,取得了不应得的利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行为。” 综上所述,银行无法追讨借款人已经还清的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