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新房交房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 购房者购买期房之后都希望能够尽快的办理入住。开发商在达到交房条件的时候,需要向购房者及时的交付房屋。交付房屋,首先开发商应该向购房者发出交房通知书。购房者根据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查验开发商应该依法取得的书面文件。然后购房者应该和开发商共同到现场检查房屋,填写验房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第一项 加强商品住房预售行为监管。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企业自留房屋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对外销售,不得采取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的方式预售商品住房,不得进行虚假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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