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小区物业管理的内容是: (一)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措施的建立、公共秩序的维护; (三)共有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的维护; (五)其他物业服务内容。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