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送检察院会无罪释放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依据刑诉法第16条的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是可以无罪释放的: 1、犯罪的情节是比较轻微,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行为的。 2、犯罪案件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而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作出了规定。 3、犯罪嫌疑人经特赦令免除刑事责任的,但这种情况是非常少见的。 4、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死亡的,就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但不能免除民事赔偿的责任。 5、法律规定其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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