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刑法中的“多次”一般指三次以上,所以如果犯罪嫌疑人连续作案三次以上的,就可以算是多次作案。2、如果作案次数重复发生,未调查的数额将会被累计。3、如果是累犯或者其他情节较重的犯罪,一般认为是其他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