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两种:独占许可和普通许可。 1. 独占许可:独占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一段时间内将商标使用权授予一个被许可人,被许可人享有排他性的使用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除了被许可人之外,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在我国境内使用商标注册人的商标。独占许可的优势在于,许可合同可以为商标注册人带来稳定的收入,因为被许可人将支付独占许可费用。然而,独占许可可能导致商标注册人失去一部分市场份额,因为被许可人的产品或服务可能与商标注册人的产品或服务存在竞争关系。 2. 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一定时间内将商标使用权授予多个被许可人,被许可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共享商标的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被许可人之间存在竞争关系,但商标注册人仍可以从许可费用中获得收益。普通许可的优势在于,商标注册人可以同时许可多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从而提高品牌知名度。然而,普通许可可能导致商标注册人的市场份额降低,因为被许可人的产品或服务可能与商标注册人的产品或服务存在竞争关系。 总之,独占许可和普通许可都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商标注册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许可方式。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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