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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能否对贪污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释义
    取保候审适用条件及相关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包括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但不会产生社会危险的,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且不会产生社会危险的,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未结的。对于案件中涉及贪污和行贿的情况,建议代表村张寻找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并制止其他举报行为。
    法律分析
    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咨询
    检察院查村委会帐,有人说给支书送了两万块钱,但两个当事人都说是借的,现支书已被刑事拘留,两万是高铁两家的赔偿款,其中一家说是借的,但另一家说是给的,现在支书和说是借的那个当事人都被刑事拘留。支书是贪污,那个当时人是行贿,检察院到家里收查带了点东西走了,还不停叫村里其他人让他们检举点啥,支书有冠心病和肾病,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如果你代表村张,建议你抓紧想办法看看有没有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然后制止村里的有别的人继续举报。
    相关法律知识
    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这些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等。对于案件尚未办结且羁押期限届满的情况,也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如果您需要法律咨询,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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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9: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