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存折上写父母名字,离婚后如何证明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即使存折写父母名字也可请求分割。若对方不承认共同财产,可通过法院调查证据并起诉。若双方协商一致,可根据协商处理。若涉及较多财产且另一方无个人收入,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协助。 法律分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但是,有些夫妻感情破裂,为保证离婚时多争取财产,日常所得的财产“防火防盗防老婆/老公”,将存折写父母的名字,以为在父母名下就不能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而不用分配,损害配偶的利益。 实际中,按规定只要属于婚内财产,离婚时都可以请求分割,具体如下: 1、工资; 2、奖金; 3、生产、经营的收益;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所以,如果配偶一方将以上所得的财产存到写了自己父母名字的存折,虽然属于父母名下,但本质是婚内财产,所以,只要能够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请求分割。 因此,要证明对方银行有存款的,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并提交开户行名称和开户账号。 不过,虽然对方存折写父母的名字,但是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协商一致,那么即可以根据协商的意思处理,不用大费周章找证据证明。当然,如果对方不承认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无法协商的,那么就要及时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 最后,一方存钱存到写父母名字的存折,离婚时另一方要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其实会有一定难度,所以如果涉及的财产较多,比如对方将所有钱都存在该账户,另一方又是全职太太,没有个人收入,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结语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如果一方将财产存到父母名下,虽然属于父母名下,但只要能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请求分割。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并收集证据。对于涉及大笔财产的情况,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七十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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